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为()。A、60天 B、98天 C、75天 D、128天
我国女职工产假天数存在新旧法规差异。1988年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确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可增加15天。但2012年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将基础产假延长至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同样增加15天产假。
现行有效法律以98天为全国统一标准,这一调整体现了对女职工生育权益的加强保护。需注意部分地区会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增加奖励假(如60天),使地方实际产假可达158天,但题目选项中并未包含此类地方性延长天数。
综上,根据当前生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确答案应为 B、98天。这一标准既涵盖正常生育情形,也通过难产、多胞胎等条款保障特殊情况,同时配套了流产产假(15-42天)的细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