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这一方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明确规定,体现了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治理思路。
"积极防范"强调主动构建防护体系,通过保密教育、制度建设和技术升级预防泄密风险,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控"。"突出重点"要求聚焦关键领域和核心信息,例如国防、外交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数据,集中资源实施分级分类保护。"依法管理"则将保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从定密、涉密人员管理到泄密处置均需遵循《保密法》及配套法规,2025年最新修订版更新增"技管并重"原则,强化技术防护与制度管理的协同。
这一方针历经实践检验,1990年代提出的"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原则,在2025年发展为更系统的治理框架。它既回应了数字化时代信息保护的新挑战,也为政务公开与数据利用划定了安全边界——正如保密法修订时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当我们处理涉密信息时,是否真正做到了"宜保则保,宜放则放"的动态平衡?这需要每个涉密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