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包装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 100 克(g)和(或)每 100 毫升(mL)和(或)每 份食品可食部中的具体数值来标示。 A. 正确 B. 错误
根据最新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预包装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确实应以每 100 克(g)和(或)每 100 毫升(mL)和(或)每 份食品可食部中的具体数值来标示。这一规定明确体现在标准对营养成分表的要求中,即“应当以每100克(100毫升)和/或每份食品可食部中的含量数值标示,并同时标示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
标准进一步细化了“每份”标示的操作规范:按“份”标示时,每份食品的质量或体积可参考附录E推荐的“预包装食品份量参考值”。例如,若食品最小单元质量在相应类别份量参考值的50%-150%范围内(如饼干参考值30g,产品最小单元40g),可直接以最小单元作为一份。这种灵活但明确的规定,既保障了消费者对营养摄入的准确认知,也兼顾了不同食品的包装特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标示要求适用于绝大多数预包装食品,但标准也明确列出了豁免情形,如生鲜食品、包装总表面积≤40cm²的食品、酒精度≥0.5%的饮料酒等。这些例外规定确保了标准实施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综上,题目中的表述完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答案为A. 正确。消费者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可通过营养成分表中“每100克/毫升”与“每份”的双重标示,更精准地管理能量和营养素摄入,尤其是新增加的饱和脂肪、糖等强制标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