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部分和总和的关系。() A. 正确 B. 错误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并非部分和总和的关系,而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辩证统一。题目观点错误,正确答案为 B。
矛盾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事事有矛盾),并贯穿事物发展始终(时时有矛盾),是事物的共同本质,如“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揭示了人类普遍存在的局限性。矛盾特殊性则强调具体事物的矛盾及侧面各有特点,例如不同阶段的社会矛盾(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vs. 新时代)或不同事物的矛盾(自然现象 vs. 社会现象)各具特征。
二者的核心关系体现为: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脱离个性的共性,也没有不包含共性的个性。例如“马”这一普遍性(共性),只能通过白马、黑马等具体的特殊性(个性)存在,而任何一匹具体的马也必然具备“马”的共同本质。这种关系与整体和部分的范围关系(如机器与零件)有本质区别:前者是性质层面的抽象概括,后者是结构层面的组合分解。
理解这一原理需警惕“白马非马”式的误区——既不能割裂个性与共性(如否认白马属于马),也不能将共性等同于个性的简单叠加。正如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需与各国具体实际结合,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正是普遍性(现代化一般规律)与特殊性(中国国情)的统一。那么,你能想到生活中哪些看似对立的现象,其实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