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或者政法机关处理。A.被巡视党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 B.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C.有关信访部门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应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巡视监督与纪律审查的衔接机制,确保发现问题线索能够快速进入法定处置程序。
条例中的"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特指负责党内监督的纪检监察机构,而"政法机关"则涵盖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形成党纪与国法的双重处置路径。例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实施办法就明确延续了这一分类标准,将问题线索分别移交纪检机关和政法机关处理。这种分类处置机制既强化了党内监督的权威性,又保障了司法程序的独立性,使巡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能够得到专业、及时的处理。
从实践效果看,这种"边巡边移"的机制显著提升了巡视工作的震慑力。中央巡视办指出,将巡视发现线索与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程序直接对接,不仅加快了问题查处速度,也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巡视工作的信心。这一制度设计成为新时代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核心职能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