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要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科学思想方法体系,它们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共同构成制定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思维工具箱"。这一体系既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又在新时代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体现了党中央对执政规律和国家治理规律的深刻把握。
战略思维是"总开关",要求从全局和长远把握事物发展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等都是战略思维的集中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这意味着要"心怀'国之大者'",如在政法工作中把维护国家安全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这种思维能力体现在"从现实前瞻长远、从局部把握全局、从现象透视本质"的认知逻辑中,要求领导干部克服"坐井观天"的片面性。
辩证思维是"方法论",核心是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问题。它要求在"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中把握改革方向,在发展与安全的"一体两面"中寻求动态平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论述,以及对"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的把握,都是辩证思维的典范应用。这种思维能力表现为"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如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消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的关系。
创新思维是"动力源",强调"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变革精神。在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成为必然选择。这种思维要求打破路径依赖,在理论、实践、制度等各方面持续突破,通过"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如政法领域推动的"十大课题"研究就体现了鲜明的创新导向。
法治思维是"稳定器",要求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其核心是"奉法者强,则国强"的治理理念,既强调党领导立法,又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活动。在政法工作中,这表现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准绳"。
底线思维是"安全阀",体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的忧患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在政法领域具体化为打好防御战、歼灭战、攻坚战、持久战"四大战役",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这种思维要求"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如在经济工作中"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这五大思维在实践中形成闭环:战略思维确定方向,辩证思维分析矛盾,创新思维提供动能,法治思维规范路径,底线思维筑牢防线。如全面深化改革中,既要有"加强顶层设计"的战略眼光,又需"摸着石头过河"的辩证方法;既需制度创新的突破,又要法治轨道的保障,还要守住社会稳定的底线。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弹钢琴要十个指头都动作",新时代治国理政需要五大思维协同发力,在"审大小而图之,酌缓急而布之"中实现党和国家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当我们面对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复杂局面时,能否熟练运用这些科学思维方法,直接关系到能否在"乱云飞渡"中保持战略定力,在"千头万绪"中抓住主要矛盾,这正是党中央强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深层逻辑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