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6月21日,广西“狗肉节”开幕。广西玉林“狗肉节”已经有几千年的传统,因为过于残忍,动物保护主义者和民间习俗捍卫者不出所料地再度爆发了争论,为该不该吃狗肉纷纷激烈交火。对此我们认为①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的进步,不能取消②传统文化是文化创新的源泉,应继承③对于传统文化,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④传统文化要与时俱进,赋予时代内容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玉林“狗肉节”的争议,本质上是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面临的价值拷问。从历史角度看,这一饮食行为确有地方习俗渊源,明代《徐霞客游记》已有广西食狗风俗记载,当地至今流传“吃了夏至狗,西风绕道走”的谚语。但传统文化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正如中国共产党对待传统文化的一贯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扬弃中继承发展。当街屠狗、虐杀动物等行为已不符合现代文明对生命伦理的基本要求,而“狗是六畜之一”的传统认知,也需与“伴侣动物”的现代观念寻求平衡。
传统习俗与现代价值的碰撞在玉林体现得尤为具体。当地商贩将狗分为“肉狗”和“宠物狗”,却坦言“根本没有肉狗这个品种,养来就是为了吃”,这种将动物工具化的思维,与动物保护者“狗是朋友”的理念形成尖锐对立。值得注意的是,习俗本身也在悄然变化:2014年后玉林狗肉馆纷纷将“狗”字从招牌中隐去,变成“脆皮肉”“X肉粉”,当街杀狗行为也大幅减少,显示出习俗在外界压力下的自我调适。这种变化印证了“传统文化要与时俱进”的必要性——正如《二十四孝》中“卧冰求鲤”等愚孝行为被摒弃,食狗习俗也需在现代文明框架下重新审视。
文化传承的核心在于创造性转化。玉林当地政府虽强调这是“个人饮食偏好”,但也要求“禁止虐杀和非法交易”,这种务实态度值得肯定。真正的文化自信,既非固守“晒豉狗”(将人比作食材)这类冒犯性谚语,也不是简单否定传统,而是像老黄那样——养了五年的金毛“小九”从“食材”变成家人,却仍保留吃狗肉习惯,在情感与习俗间找到个人化平衡。正如学者钱永祥所言,应通过“加强狗肉来源监管、普及动物保护知识”等温和方式引导观念进步,而非强迫改变或暴力对抗。
这场争议最终指向一个根本问题:传统如何与现代和解?当“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的民间俗语遇上动物保护组织的抗议,当“荔枝狗肉”的饮食传统遭遇“狗是伴侣”的情感诉求,社会需要的不是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正如《人民日报》指出的,文明的解决方案在于“尊重多元,通过温和方式引导社会观念进步”。或许某天,玉林街头的“X肉粉”招牌会彻底消失,但这应该是观念自然演进的结果,而非外部强制的产物——毕竟,连老黄都懂得“养出感情就舍不得吃”的朴素道理,这正是人性中超越习俗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