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贫国户脱贫验收标准为“一超六有”。“一超”是指贫图户年人均純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具体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018年超过()元。 A. 2700 B. 3100 C. 3600 D. 3900
2018年我国贫困户脱贫验收的"一超"标准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需稳定超过的国家扶贫标准为2995元。这一标准是在2010年不变价2300元贫困线基础上,根据年度物价水平动态调整得出的结果。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为保证脱贫质量会设定更高的执行标准,如某市2018年原则上按3900元把握,但这属于地方强化要求而非国家统一标准。
国家扶贫标准自2013年建档立卡工作开展以来逐年微调:2014年为2800元,2015年2855元,2016-2017年均为2952元,2018年上调至2995元。这一调整机制既保持了2010年贫困线代表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变,又能准确反映物价变动对贫困群体的影响。考生需注意区分国家统一标准与地方执行标准的差异,题目明确询问"国家扶贫标准"时应选择2995元对应的选项(注:根据提供选项,此处可能存在题目选项与实际标准的偏差,建议核对选项设置)。
从政策延续性看,这一标准体系体现了我国脱贫攻坚"精准"要义——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吊高胃口引发福利依赖。2018年后,国家扶贫标准继续以统计局年度发布数据为准,2019年为3218元,2020年为3442元,形成了科学动态的调整机制。理解这一标准演变,有助于把握我国扶贫开发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治理的政策逻辑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