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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党的十九大将其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载入党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在总目标前增加"继续"二字,体现了改革的连续性和坚定决心。
这两句话构成一个严密整体:前一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改革的根本方向,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改革的根本遵循;后一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指明了改革的鲜明指向,要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这一总目标,两者不可分割、相互促进。
从实践发展看,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实现了改革由局部探索到系统集成的转变。新时代以来,在这一目标引领下,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注入强大动力。面向2035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这一目标的延续与发展,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