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
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核心在于构建“制度防护网”与“风险缓冲垫”的双重保障体系。我国通过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筑牢安全根基,同时建立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应对挑战,这一实践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优势,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经济安全保障。
制度根基:筑牢市场经济运行的“防护网”
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这四项基础制度,构成了防范经济风险的“四梁八柱”。产权保护方面,我国已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产权制度,2024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9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2.04分,有效激发了创新活力。市场准入领域,2024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实现制造业限制“清零”,全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确保各类资本公平参与竞争。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升级是关键举措。2024年8月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覆盖政策制定全流程,已纠正多地“限制外地企业进入”等地方保护行为。社会信用体系则通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降低风险传导,如成都兴发铝业通过信用修复重获项目申报资格,体现了信用监管的灵活性。
风险防控:构建全周期治理的“缓冲垫”
针对房地产、地方债务、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我国形成了“监测-预警-处置-问责”的闭环机制。房地产领域,297个城市建立融资协调机制,商业银行审批“白名单”项目贷款1.3万亿元,广西北投荷院项目通过3.3亿元专项贷款实现提前交房。地方债务化解采取“一省一策”,通过债务重组、置换等市场化手段,2024年上半年隐性债务存量持续缩减,中央财政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为市场注入流动性。
金融风险防控更注重制度先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压实各方责任,金融稳定法草案明确风险处置流程,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加速推进,省联社改革方案密集落地。这种“标本兼治”的策略,既化解存量风险,又通过“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培育新增长极,如广东佛山国际陆港项目兼顾物流效率与应急保障。
制度创新:平衡活力与秩序的“调节器”
“两个毫不动摇”的实践创新为经济安全注入韧性。国有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如中国电信布局星辰语音大模型等前沿技术;民营企业则通过杭温高铁等项目实现控股突破,民营资本占比达51%。这种“国进民也进”的格局,在2024年前三季度催生619.1万户新设民营企业,展现了制度对创新活力的激发效应。
从GDP增速平稳过渡到高质量发展,我国经济风险治理已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当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这套制度体系将更成熟定型。但需警惕全球产业链重构、技术竞争加剧等外部风险,持续完善“基础制度+风险机制”的双重架构,这既是应对当前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面向未来的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