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甲说的“增加 1/33”是相对于铁块体积而言的,正确。
2. 乙的逻辑错误
乙认为:
缩小的是 1/34(相对于铁水体积),增加的是 1/33(相对于铁块体积),这是矛盾的。
但这两个“分数”的基准不同(参照物不同),所以并不矛盾。
乙把“相对于铁水的缩小比例”和“相对于铁块的增加比例”当成同一基准来比较,这是混淆了概念(即偷换概念)。
3. 逻辑规律角度
这里甲没有自相矛盾,也没有偷换概念,而是乙在推理时混淆了“比较基准”,违反了同一律,属于偷换概念。
答案:B
(乙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