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说明
一、系统概述
云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而推出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9-10。该系统自2018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核心改革是取消了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以外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3-9。现在,申请人可以通过该系统自助查询、自行比对、自主选定企业名称,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9。
二、系统核心服务与功能
系统提供的主要是围绕企业名称从申报到使用的全流程服务,具体功能如下:
自主申报与查询比对:申请人登录系统后,按照提示填写名称的四个组成部分即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和组织形式 -1-7。系统会自动进行大数据比对,并提供即时的检查结果 -4。
相同名称检测:如果申请的名称与已有企业名称完全相同,系统会提示“不允许继续申请” -4。
相似名称提示:如果存在名称近似,系统会列出清单,提示存在侵权风险,要求申请人确认知晓风险并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后方可申报 -4-9。
禁限用字词检测:系统会依据《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自动检测名称中是否包含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内容和文字,并给出相应级别的提示 -4。
名称选取与确定:系统提供“可选名称”查询功能,申请人可搜索查看可以选用的名称,并直接点击“立即申请该名称”,系统会自动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1。对于自主申报的名称,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完成所有填报项并选择住所地的登记机关后提交申请 -1。
申报结果与后续办理:提交申报后,系统会自动判断流程。符合自主申报规则的名称,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进行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也可以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等材料后,到窗口办理登记业务 -1-9。需要人工审核的,结果会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 -1。
名称管理辅助功能:系统还提供名称变更申请、我的待办查询已申报业务进度、保留期内名称的自行撤回以及保留期即将届满时的延长保留期服务。自主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30天,申请人可在期满前通过系统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也为30天 -9。
三、官方登录入口
云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没有独立的客户端,而是集成在云南省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中。唯一的官方登录入口为:
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 https://amr.yn.gov.cn/webportal1/ -7
在该网站的首页,选择“个体私营企业登记入口”或直接找到“开办企业一窗通”或“名称自主申报”模块即可进入系统 -2-8。
四、系统服务对象与适用业务
个人用户: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可办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个体工商户名称自主申报等业务 -7-8。
法人用户:以已成立的市场主体身份登录,主要用于办理变更名称登记等后续业务 -7。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企业名称,不能通过此系统自主申报,仍需到企业登记机关窗口办理预先核准 -4-9。
五、联系方式与详细地址
系统使用是全省统一平台,但具体的登记机关和咨询电话需根据企业住所地来划分。以下是关键的联络信息:
省级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 -1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热线号码:0871-12345 -1
该热线可作为统一入口,咨询企业登记注册相关问题。
市级登记机关示例
单位名称: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879-2122796 -5
办公地址:可参考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公示信息。
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示例
单位名称: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市场监管窗口 -2
该窗口提供现场办理和咨询服务。
技术支持与信息中心
如果遇到账号密码无法登录等技术问题,可以写一份预留手机号码修改的申请提交到对应登记机关,或直接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进行修改 -7。
六、重要注意事项
承诺责任:申请人在使用系统时,必须承诺提交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不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出现名称争议,愿意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9。
保留期:名称申报成功后,请务必在30天保留期内办理企业登记。若逾期未办理,该名称将自动失效 -9。
银行U盾:如果计划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完成后续设立登记,申请人及拟设立企业的全体人员需提前持有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银行发放的有效U盾,合作银行包括工行、农行、建行、交行、中信、民生、中行、广发、省农信社、招行等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