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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火耗

[名词解释] 火耗

火耗(又称“火耗银”、“耗羡”)是中国明清时期一项重要的财政附加税制度。其本义与核心要点如下:


定义

火耗指地方政府在征收田赋(特别是白银)时,以弥补熔铸碎银为统一银锭过程中的损耗为名,向纳税人额外加征的税额。后逐渐演变为一种非正式的、但被官方默许的附加税,并成为地方行政经费的重要来源。


历史背景与演变

起源

明代中后期实行“一条鞭法”后,田赋多以白银征收。百姓缴纳的零碎银两需经官府熔铸成标准官锭(元宝),在此过程中会产生物理损耗(如氧化、粘连等)。

官府为弥补损耗,在正税之外按一定比例加收银两,称为“火耗”。

 

清代的发展

清初沿袭明制,火耗征收无统一标准,由地方官吏自行决定,比例可达正税的10%—50%甚至更高,成为官吏中饱私囊的重要手段。

雍正年间推行 “火耗归公” 改革:

将火耗明确为法定附加税,税率固定(通常为10%—15%)。

征收的火耗银统一上缴国库,再以 “养廉银” 形式返还给官员,作为合法津贴以遏制贪污。

部分火耗银也用于地方公共支出,如赈灾、修缮等。

 


特点与影响

非正式到半制度化
火耗最初是地方潜规则,雍正改革后成为国家财政体系的组成部分,但仍带有过渡性色彩。

双重作用

消极面:改革前火耗加重了农民负担,是吏治腐败的温床;即使改革后,部分地区仍存在暗中加征的现象。

积极面:“火耗归公”一定程度上整顿了财政秩序,减少了官吏任意摊派,保障了地方行政经费。

 

历史意义
火耗反映了中国传统税收制度中“正税”与“附加税”的复杂关系,以及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力的调整。乾隆后期火耗制度逐渐松弛,至清末随税制改革而消亡。


简要总结

火耗是明清时期以弥补银两熔铸损耗为名征收的附加税,经历了从地方无序征收至中央规范管理的过程,是清代财政改革(火耗归公)的关键内容,体现了传统社会税收制度中“合法追加”与廉政建设之间的矛盾与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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