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刘凌下落不明已有8年,其父亲申请宣告刘凌死亡,刘凌妻子不同意,申请宣告其失踪,人民法院只能宣告刘凌失踪。() A. 正确 B. 错误
刘凌 下落不明已 8年。
父亲 申请 宣告死亡。
妻子 申请 宣告失踪。
法院只能宣告 失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2021年1月1日生效,取代《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重要提示: 法律未规定不同利害关系人的优先顺序,只需满足宣告死亡条件即可。
刘凌下落不明已满8年,远超 4年 的宣告死亡条件。
父亲与妻子均为 利害关系人,但法律规定 宣告死亡优先于宣告失踪。
因此,法院应宣告 死亡。
陈述:“人民法院只能宣告刘凌失踪” ❌
正确答案应为 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