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直接或者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资格的人员在调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勘验检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A. 勘验检查的人员和见证人 B. 勘验人和见证人 C. 鉴定人和见证人 D. 勘验检查的人员和鉴定人
根据《监察法》和相关规定,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 A. 勘验检查的人员和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勘验检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这里的“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是一个统称,包括了主持调查的监察人员、被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等所有参与者。
规定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和见证人双方共同签名或盖章,主要是为了确保笔录能够客观、全面地记录勘验检查过程与结果,并通过双方的相互监督来保障程序的合法性与证据的真实性。监察机关所指派或者聘请参与勘验检查的人员,应当与案件无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