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精选3篇)
更新时间:2026-05-30 20:18:01 栏目: 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6-05-30 20:18:01 栏目: 工作总结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门卫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门卫室工作人员及所有进出学校的人员和车辆。
门卫室工作人员
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启和关闭校门。
负责对进出学校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和放行。
维护校门口及周边秩序,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聚集、逗留。
定时对校园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
做好信件、报刊、包裹等的收发工作。
学校师生
遵守学校门禁制度,主动出示有效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不得私自将校外人员和车辆带入学校。
外来人员和车辆
必须在门卫室进行登记,说明来访事由,经被访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车辆需按规定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人员出入
学校师生凭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时段,门卫要加强疏导,确保人员有序通行。
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室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并电话联系被访人。被访人同意后,门卫发放临时出入证,来访人员方可入校。离校时,交还临时出入证。
严禁不明身份人员、推销人员、拾荒人员等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并在专人陪同下方可入校。
车辆出入
学校教职工车辆凭校内停车证进出学校,按指定位置停放。
外来车辆因公务需要进入学校,须在门卫室登记,经相关部门同意后,领取临时停车证,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
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如接送生病师生等),需经门卫同意,并在完成任务后立即离校。
门卫室工作人员应定时对校园进行巡逻,白天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一小时巡逻一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巡逻内容包括检查校园内各区域的门窗是否关闭、水电设施是否正常、有无安全隐患等。
在巡逻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师生携带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离校,须经相关部门出具证明,门卫核实后方可放行。
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学校,需主动接受门卫检查。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严禁入校。
门卫室负责信件、报刊、包裹等的接收和保管工作,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
如遇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暴力袭击等),门卫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通知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突发事件,如疏散师生、维护现场秩序等。
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学校定期对门卫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门禁管理、巡逻工作、物品收发等方面。
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优秀的门卫室工作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工作失职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为保障学校的安全与秩序,规范门卫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门卫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岗位,承担着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的重要职责。
门卫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熟悉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规定,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串岗。
门卫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开启和关闭校门。
上学期间,提前[X]分钟开启校门,迎接师生入校;放学时,按时关闭校门。
非工作时间,校门原则上保持关闭状态,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出学校,须经学校相关负责人同意。
在上下学高峰时段,门卫人员要在校门口维持秩序,引导师生有序进出,确保交通安全。
本校师生
师生应佩戴校牌或出示有效证件进出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对未按规定佩戴或出示证件的师生,应进行提醒和登记。
迟到、早退的师生,门卫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
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室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来访事由、被访人姓名及部门等信息。
门卫人员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被访人取得联系,经被访人确认同意后,为来访人员发放临时出入证,并告知其校内行走路线和注意事项。
来访人员离校时,应收回临时出入证,并在登记本上注明离校时间。
本校车辆
学校教职工车辆应办理校内停车证,凭证进出学校。门卫人员应核对停车证信息,确保车辆与证件相符。
教职工车辆应按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影响校园交通秩序。
外来车辆
外来车辆进入学校,须在门卫室登记,说明来意。经学校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后,领取临时停车证,按指定路线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
严禁校外无关车辆进入学校,如遇特殊情况(如急救车、消防车等),应立即放行,并做好记录。
门卫人员应定时对校园进行巡逻,白天不少于[X]次,夜间不少于[X]次。巡逻时间应合理安排,确保校园各区域都能得到巡查。
巡逻过程中,要重点检查校园内的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场所的门窗是否关闭、水电设施是否正常、有无可疑人员等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如保护现场、制止违法行为等。同时,做好巡逻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巡逻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师生物品
师生携带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离校,应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如学校开具的出门条等),经门卫核实后方可放行。
师生携带物品进入学校,如无异常情况,门卫应予以放行。
外来物品
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学校,门卫人员应进行检查,确保无危险物品。对于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人员,严禁其进入学校。
外来人员如需携带物品离校,应凭被访人签字的出门条,经门卫核实后放行。
门卫室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如电话、对讲机等),确保通讯畅通。门卫人员应熟练掌握通讯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时接听和传达信息。
学校安装的监控设备应24小时正常运行,门卫人员要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随时关注监控画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定期对通讯和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门卫人员在工作中如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盗窃、暴力冲突等),应保持冷静,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及时报警(拨打110、119等),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组织力量保护现场,疏散师生,维护校园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事后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提供必要的线索和信息。
学校应定期组织门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应急处置、职业道德等方面,不断提高门卫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门卫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同时,要加强自我学习,关注安全管理领域的新动态、新要求,努力适应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门卫管理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树立服务意识,礼貌待人,热情为师生和外来人员提供帮助。
保守学校机密,不得随意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师生出入
学校师生应凭校园卡或其他有效证件进出学校。门卫应认真查验证件,确保人证相符。对于忘记携带证件的师生,应进行登记并允许其入校。
在上课期间,师生如需外出,须持有班主任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请假条,门卫核实后方可放行,并记录外出时间。师生返校时,也应做好登记。
外来人员出入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室进行详细登记,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登记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来访事由、来访时间、被访人姓名及部门等信息。
门卫人员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被访人取得联系,经被访人同意后,为外来人员发放临时出入证,并告知其在学校内的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
外来人员离校时,应归还临时出入证,门卫在登记表上注明离校时间。对于携带物品离校的外来人员,门卫应检查其物品是否符合规定,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明。
本校车辆
学校教职工车辆应办理校内停车证,并按规定张贴在车辆明显位置。门卫人员应核对停车证信息,允许持证车辆有序进入学校,并引导其按指定位置停放。
学校公务车辆进出学校,门卫应做好登记,记录车辆牌号、进出时间、事由等信息。
外来车辆
外来车辆进入学校,须在门卫室登记,说明来意。经学校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后,领取临时停车证,按指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
严禁校外营运车辆(如出租车、货车等)进入学校,特殊情况(如运送教学物资、接送重要客人等)需经学校相关领导批准,并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入校。
外来车辆离校时,门卫应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学校设施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收回临时停车证,予以放行。
门卫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间隔对校园进行巡逻。白天每隔[X]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隔[X]小时巡逻一次。
巡逻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校园内的治安情况,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的门窗是否关闭、水电设施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相关领导。同时,做好巡逻记录,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时间等信息。
门卫室负责学校信件、报刊、包裹等物品的收发工作。收到物品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并通知收件人前来领取。
收件人领取信件、报刊时,应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领取包裹时,门卫应核对收件人身份信息,确保无误后予以发放。
对于无人认领的物品,门卫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清理。超过规定保管期限的物品,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门卫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如警棍、盾牌、灭火器等,并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门卫人员应熟悉学校的应急预案,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技能。如遇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暴力袭击等),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迅速报警(拨打110、119、120等),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组织师生疏散,引导师生前往安全区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协助警方或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维护现场秩序。
事件处理结束后,门卫人员应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情况和线索。
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对门卫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门卫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估。
考核内容包括门禁管理、巡逻工作、物品收发、应急处理等方面。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门卫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不力的门卫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工资、辞退等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